考试取得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成绩单/合格证明遗失补办指南
一、适用范围
1.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2003-201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成绩单。
3.2003-201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成绩单。
4.2011-2018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2020年以前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西区线合格证书及广西乡镇卫生院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及准备相关材料,向当年考试报名所在的考点(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考试中心)提交(可自送或邮寄)申请材料,办结后考点通知申请人。
三、材料清单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办理第1、5项需另提交申请书(附件1)一份,近3个月内的电子版证件照(白色底色,JPG或JPEG格式)。全国证书照片以“证件号码+姓名”的方式命名,像素295×413,尺寸1寸(62.5px×87.5px),大小约10KB。广西证书照片以“姓名_身份证号码”的方式命名,300像素分辨率,尺寸 35mm*49mm,不超过 512K。
3.办理第2、3项需另提交申请书(附件2)一份,准考证复印件一份(准考证丢失的由所在单位或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4.办理第4项需另提交《补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信息审核表》一式两份(附件3)。
四、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受理地址: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考试中心(万秀区西环路中段116号),联系电话:0774—3889362。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